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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7-31
关于2017年成人高考报名有关事项的公告
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我省2017年成人高考将继续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严格审查。经研究,决定沿用往年的成人高考异地(非户籍所在设区市)报名考生审查办法,成人高考现场确认报名信息时,须提供报名确认所在地公安机关发放的《居住证》原件、复印件,且只能在《居住证》发放地确认点进行报名信息确认。无《居住证》考生不予确认。
特此公告。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017年2月27日 -
2017-07-31
2017年10月自学考试网上报名的通知
来源: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日期:2017-6-23
2017年10月自学考试我省将继续实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时间为2017年8月22日-9月10日(具体时间以各地教育考试机构在考生服务平台上公布的时间为准),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9月12日。报名具体办法考生可查阅《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考生须知》。
省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注意以下事项:
1.2017年10月自学考试不安排补报名, 考生在本次考试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未完成网上报名(包括未完成网上缴费),将只能报名参加2018年4月及以后的自学考试。
2.首次报考自学考试独立本科段专业的考生,在网上注册时应认真、准确填写专科及以上学历信息。考生服务网将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信网)联网,自动核验相关考生的学历信息,学历信息验证不通过的,将不能报考自学考试独立本科段专业。如因下列三种原因,导致学历信息验证不通过的,考生须持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 认证报告》(以下简称学历认 证报告,该学历 认证报告在湖北的受理地点为湖北省教育厅一楼政务服务大厅高等教育学历 认证窗口)及相关证明材料前往考区现场确认。
(1)因学信网信息不全导致学历信息验证不通过的,现场确认时应持学历 认证 报告。
(2)因更名导致学历验证不通过的,现场确认时应持户口本及学历认 证报告。
(3)因身份证号变更导致学历验证不通过的,现场确认时应持公安机关出具的能证明考生身份证号变更的证明材料及学历 认证报告。
3.商务英语阅读(课程代码:05439)将实行自学考试机考试点,考生可自行选择参加纸笔考试或机考,也可同时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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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7-31
湖北省将于8月21日启动2017年下半年自学考试转考工作
来源: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日期:2017-7-24
我省2017年下半年自学考试转考工作将于8月21日正式启动。包括省内转考、省际转考(转至外省、外省转入),全部实行网上办理。
转考条件:已在“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以下简称“考生服务平台”)上完成网上注册及现场确认相关手续的考生方可办理转考。
办理时间:网上办理转考及考籍档案所在地自考办受理省际转考的时间分别为:①省内转考由考生自行在考生服务平台上办理,时间不限;②外省转入:2017年9月1日—10月30日,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办集中受理时间为:2017年11月1日—11月3日(不含双休日及法定假日);③转至外省:2017年8月21日—9月3日,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办集中受理时间为:2017年9月4日—9月5日(不含双休日及法定假日)。其中,省自考办集中受理期间仅面向各地考试机构自考办,省际间转考的考生根据系统中提示的单位地址以及时间安排,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现场确认。
一、省内转考
1.面向社会开考专业及行业(部门)委托开考专业的考生自行在考生服务平台上申请完成。但考生不能自行将学校开考专业的成绩转入面向社会开考专业准考证上,须到相关主考学校或助学单位办理。
2.学校开考专业(含全日制助学班、衔接教育)及学习服务中心的考生(以下简称“助学单位考生”)首先自行在考生服务平台上完成本人的准考证管理,然后携带本人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原件到主考学校或助学单位审核办理。
3.转考完成后,成绩将转入已注册的准考证号内。
二、转至外省
1.考生通过考生服务平台提出申请。
2.将以下材料提交至考籍所在地自考办,由考籍所在地市州自考办或助学单位、行业(部门)委托开考专业管理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由省自考办集中办理。
① 清晰有效的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
② 湖北省准考证原件;
③ 外省准考证复印件。
三、外省转入
1.考生必须在我省取得注册学籍后方可通过考生服务平台提出转考申请。
2.考生需将以下材料提交至考籍所在地自考办,由考籍所在地自考办或助学单位、行业(部门)委托开考专业管理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由省自考办集中办理。
① 清晰有效的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
② 湖北省准考证原件;
③ 外省准考证复印件;
④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出)登记表。
四、信息更正
网上转考时,由于准考证信息有误而没有显示在可转考准考证列表中的,考生提供以下材料至考籍所在地自考办办理信息更正:
1.准考证原件;
2.身份证号有误的:属身份证正常升位的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错号的、非正常升位的须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姓名有误的:
① 音同字不同:二代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上没有显示曾用名的还须出具地市级以上公证机关的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② 更名换姓:原则上不予更改,如果因特殊情况必须更改的,除须持二代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外,还须出具地市级以上更换姓名的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考籍所在地提出考籍信息更正申请。
五、其他事宜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电子转考的办理按照考办有关规定执行。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办理转考地点: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沙湖基地3号楼103室(武汉市武昌区友谊大道学院路12号)。武汉市内可乘坐811、573、802、543、777路公交车在友谊大道航海学院站下车。
附件:
1.省内转考流程图
2.省际转考(转至外省)流程图
3.省际转考(外省转入)流程图